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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门大阳城集团138网站实验用房动态管理责任书

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是教学、科研等工作顺利完成的前提和保障。安全责任重于泰山,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。学院的所 有实验室、实验准备室等实验(实践)用房是保证师生教学、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的场所,全体教职员工和在内进行实验的本科生、研究生对其安全管理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。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安全责任心,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,保证教学、科研工作的顺利完成,特制定本责任书。

为保障实验室的安全,作为实验用房的管理责任人,我将认真履行以下职责,以确保实验用房在安全的前提下高效运转

1.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。

2.遵守安全规章制度,完备安全防范设施,定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,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。对本实验室内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、检查,及时停止任何有碍安全的操作和行为。

3.实验室内严禁吸烟,严禁学生(含研究生)违规住宿、使用电炉取暖、烧水、做饭等,严禁在实验室违规存放剧毒、易燃、易爆物品。

4.做好仪器、设备、实验材料的安全管理使用工作,做好电器的防火安全工作,做好防盗、防水等安全工作及实验室的卫生工作。

5.每次实验结束后要进行安全检查,切断电源、火源,注意防火防盗防事 故,离开实验室应检查水电, 关窗关灯锁门。

6.任何人不准随便配置实验室的钥匙,如因工作需要必须配钥匙,要经本室负责人批准并到实验中心备案。

7.一旦发生险情,要及时处理,保护现场、及时报案,发生火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。对违章操作,玩忽职守,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、被盗、污染、中毒、人身重大损伤;精密、贵重、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,要保护好现场,立即报告学院及时处理,并按规定上报学校。对隐瞒不报或歪曲事故真相者,应予从严处理。

8.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、管理事故愿按学校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,接受学院处理决定。

作为因教学、科研、办公需要共用该房间的本院教师,本人将积极配合实验用房责任人做好以上安全、管理工作,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、管理事故 自愿按学校有关规定共同承担相应责任,并接受学院处理决定。

 

 

 

 

甲方:生物与海洋学院          乙方:安全责任人和共责人员签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 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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